近期和大家分享了香港注册公司开户难,和开户时香港银行要求提供业务文件进行尽职调查的背后原因。但有读者感到不解“我的香港公司是新成立的,没有银行账户收款,怎么开展业务?”
这个理由表面上看很充分,也很合理。但其实在香港银行的角度,由于金管局的指引,银行必须履行尽职调查的责任,否则有可能面临金管局的谴责和罚款。在这个压力的背景下,仅提供身份证和注册文件,很明显无法完成尽职调查流程。
因此,银行面对新注册公司申请开立银行账户,一般会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解:
1.新注册公司的股东或者董事,是否在内地有注册公司,并且从事相同行业。
2.如没有内地注册公司,是否之前有相关行业的从事经历,并有意向合作客户正在沟通,最好能提供商洽记录如信息、邮件、合同等证明。
3.部分银行要求比较严格,硬性指定要求香港注册公司必须有发生两三笔交易,并提供业务文件、收付款记录才愿意开户。
这时候可能会有人问,“上述条件我都不符合,我就不能先成立公司,再发展业务吗?”
银行认为:内地人因为不是香港常住人口,并不一定要在香港注册公司、开立账户才能做生意,并且一般人创业第一步,都会选择在原居住地或者常住地。因此内地人创业应该会先在内地注册公司,香港公司应该是内地公司的窗口,开拓市场的第二步。
也许因为香港税务低,收汇方便等理由选择香港成立公司,但银行并非税局,客户的税务问题与银行无任何关系,银行也没有义务协助客户避税,但却有履行尽职调查,打击洗黑钱的责任。正所谓众口难调、事无完美,银行也唯有采取“一刀切”的政策,选择“更优质“”的客户开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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